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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翰丹_双创翰墨 - 书法杂谈 - 正文

书法中的潦草与草书 散乱与自由

分类:书法杂谈 时间:2024-01-22阅读数: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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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兼具理性和感性,不同的侧重就衍生不同的门类。理性逻辑形成了哲学科学,感性则由艺术来诠释。艺术是人的一种感知调动,严格来说,艺术并不是在学技术,而是感知的训练体系,技术只是调动感知的一种外化表象。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新翰丹书法”!

      与之相对,侧重理性认知的则是遵循严密的逻辑思维,恰恰要尽量跳出感知的范畴,以一个“旁观者”的相对客观状态去观察规律。如果混淆了,则会有误解。比如用逻辑理性的那种模式去看艺术,一定就会有问题,因为理性所分析的“材料”都是表象,而艺术源头的感知,只有相同的体验才能明白。

      虽然理性分析艺术看似“旁观者清”,但是却很容易变成“纸上谈兵”。好的艺术家都是“当局者迷”。从这个角度来看,《兰亭序》、《祭侄文稿》、《寒食帖》哪个不是作者在一种情感情境中的“迷”?一个真正的美学家,则需要有跳入跳出的能力。跳出,即可以旁观艺术规律,跳入则要有体验艺术情境的能力。

      所以,在艺术中,不能恪守仅仅旁观者的“理性标准”,因为不在情境中的标准其实是一种虚假的标准,永远只是旁观者的角度,而不是当局者的角度。就如同观众写电影影评,即使多么精彩,却始终是外行之言。观众不论如何设想把自己带入演员的情境,而那个情境都始终是演员想让你感受到的。

      艺术要遵循感知这条线,只有进入情境,才能在正确的角度看待艺术,才不会说外行话。譬如书法,只有有真正书法艺术的体验,才能真正看懂历代碑帖,才能真正看明白历代书论在写什么。行内和行外是两个角度,也是两个世界,虽然面对的是同一事物。

      还以草书为例,若非真有笔墨实践功夫,依然会将其看作潦草,因为不明草书的审美标准。古代书法家所写的书论,并非思考的结果,而是体验的感受。不是思想,而是感想。

      如索靖的《草书状》中所说:“盖草书之为状也,婉若银钩,漂若惊鸾,舒翼未发,若举复安。虫蛇虬蟉,或往或还,类婀娜以羸羸,歘奋亹而桓桓。” 这里描述草书的外化之象,借用了很多动物的动态。若没有类同感知,则会看作是文学描述,若无共鸣。会认为只是一些文学修辞的漂亮话。

      其实不然,这里面有很多细微的体认。如“漂若惊鸾,舒翼未发,若举复安”,这里说的是草书笔画的弹性,是收放的描述。放要有鸟“惊”的感觉,而在发而未发的时候,以为要举起却又很快复位。这其实是一种“度”的描述,即笔画要有控制,并非失控失衡。这样才叫自如,若笔画如泼水,则错了。

      这种感知中的分寸火候是很难用理性逻辑的语言说清楚的,故而只能借用其他的表象来描述。但是,是否有体验感知决定了看这段文字的接收信号不同。没有艺术体验感知,是无法接受这种分寸感的描述的。则很容易把“潦草”的失控与“草书”的动态混淆在一起。

      索靖在《草书势》中描述草书动态的时候,其实非常的全面。如“玄熊对踞于山岳,飞燕相追而差池。”飞燕表示动态,而玄熊则是一种沉稳的力量。而“或若既往而中顾,或若倜傥而不群,或若自检于常度。”更加体现了一种对平衡的表述。

      只有“既往”不够,还要有“中顾”与之协调;不仅要“倜傥而不群”,同时还要“自检于常度”。对称而动态协调平衡,才是中国美学真正要表达的精神。

      然而,艺术与逻辑理性相比,虽然感知是另一种认知模式和系统,它与逻辑理性不同。但是,并非因此不同,就可以把感知理解为“完全自定义”,艺术感知并不意味着否定标准,是因为艺术感知的标准与逻辑理性不同。

      不能因为否定了逻辑理性标准与艺术不同,就可以把自己“非理性标准”的一切任意妄为都称之为艺术的自由表达。以逻辑理性看艺术,必然偏差,但无标准去定位感知,则艺术无从谈起,只是感知模式的标准,要有精深体验和兼具思辨能力者才能很好表述。

      是否了解感知的标准,是区分“散乱”和“自由”的关键。你的艺术,究竟是索靖《草书状》所说的“似乎和风吹林,偃草扇树,枝条顺气,转相比附,窃娆廉苫,随体散布“。还是宋曹《书法约言》中所说的“好溺偏固,任笔为体,以少知而自炫新奇,以意足而不顾颠错”?

      若偏于理性,则困于执着;但偏于感性,却又陷入妄想。理性感性二者兼具而融通一体,才是通向艺术自由自如的基础。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感谢观看。更多书法内容尽在新翰丹书法!

2024-01-22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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