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访谈中,著名狂草书法家王厚祥说了这样一句话:“一般人写字写得让人认识就行了,而书法家也是在写字,但他们是在写美。”这句话当中有两层意思,一层是,一般人还是书法家,他们都在写字,谁都离不开汉字的书写。另一层是,一般人就停留在了写字的层面上而不往前前进了,而书法家则在写字的基础上,又去创造一种艺术美。
王厚祥是当代著名的书法家,对于他所说的话是有一定道理的。道理就在这个“美”字上。可能对于写字的人来说,他们会认为,古人不是写字吗?难道几千年那么多的古人都不是书法家吗?当代一些所谓的书法家,一味地追求艺术性,严重破坏了传统的书法美,自创了所谓的书法艺术,很难让人信服。
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们不能认为他们是错误的看法。但是,这种看法仍然是停留在表面的一种观点,是对古人书法的一种肤浅的看法。主要原因是没有完全吃透古人对书法的表现艺术性的理解。现在我们来看看古人们对书法的观点。就空间布局来说,清代学者笪重光说“光之通明在分布,行间之茂密在流贯,形势之错落在奇正。”北宋书法家米芾对唐代楷书提出了批评意见:“欧、虞、柳、颜皆一笔书也,安排费工,岂能垂世!”
上面这些说法,只不过是浩瀚书论中的一粟,但能证明古人对书法艺术性的看法是一直没有停止过讨论的。那么,为什么古人并没有像当代人一样,写得字让人不认识,或是并没有突破他们所说的书法理论呢?这其中可能有几个原因:一是古代并不像今天我们所拥有的极大的物质丰富,尤其是在纸张上他们不能用书写来表情达意,让书法的美展现出现,只出现在了文字的叙述上。二是现在流传下来的较早期的作品,大都是石刻作品,并不能用笔墨来展示“书意”中所述的书法美。
那么,王厚祥所说的书法美是什么意思?具体怎样表现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作品的形式感。由于当代物质的极大丰富,人们用书写的方式来表达对艺术美的认知时,多以大尺幅、大笔墨的形式来实现书法美,尤其是在形式感上,除了上述手法外,还用各种书体以夸张、过度的方式表现书写者内心的情感,增强书法艺术性的形式感。
二是极大限度地提升书法的表现力。古人在书写时,由于尺幅大小的限制,点画、字形都受到空间的限制,如一个点画中,尽管有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在这个有限的空间里,变化并没有停止,但不能说没有变化,而当代人用书写大字的方式,扩大了点画或字形,它们的变化也会随之扩大。
三是夸大了艺术美的矛盾性。书法,说到底是中国文化的具体体现,而中国文化最核心的就是哲学思想,书法是以文字为载体,通过制造矛盾、解决矛盾,实现和谐统一的一个过程。艺术之所以为美,就是它把矛盾性的这一系列过程制造得相当完美,并富于抽象的认知美,并不是一般性的具象之美。
当然,纯艺术性的美,并不是一件很容易办到的事情,它需要一个人极大的思辨、认知、审美、情操、感悟等等综合素质来实现的。我们不能否认,当代一些所谓的“书法家”,用各种各样的形式来“书写”艺术美,那只能是昙花一现的。王羲之书法之所以写出了“魏晋风度”,那是他是一位“集百家之功”的人,徐渭之书法“乱石铺街”,但也写出了他所处时代的一种抗争和呐喊。真正的书法艺术美,仍然需要传承古人之法,“总百家之功”,加上人的情怀修养才能完成的。
2024-03-1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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