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乃专属中国独具的一种特定艺术形式。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的产生,都需要一定的物质媒介、工具材料和创造途径。中国具有多种汉字符号形体这一先决条件和特殊的书写表现工具——毛笔。每一个汉字,都先天性的具有书法艺术审美形象创造的基础和潜能,更具有其他国度里都不具备的民族文化特征和书法艺术审美形象的创造。
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的产生,都需要一定的物质媒介、工具材料,处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之下,都有它的创造途径。中国书法这一艺术形式的产生也不例外。书法这种艺术形式之所以能产生在中国,是因为中国具有多种汉字符号形体这一先决条件和特殊的艺术表现工具——“奇怪生焉”的毛笔。世界上任何开化的民族都有自己本民族的文字,也有利用文字记录事物、传播信息的书写,当然也有相应的书写技巧,也会写得让人们觉得好看或不好看的。可是无论哪个民族的哪种字符,都不能通过实用书写产生有机构成的生命整体感的艺术效果,也不能以之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作艺术的追求和创造。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用来作为艺术形象创造基础的具有这种艺术构成因素的文字(汉字)和毛笔这一艺术书写表现的工具。这说明,中国之所以有而且是不期而然,从为实用的书写中能产生书法艺术,与中华民族所特有的汉字和汉字所特有的文化根性紧密关联。
一、中国汉字的书法艺术性
中国汉字不只是每一个字有一定的意义,而且每个字都具有完整的俨若自然的各种形体。笔画纵横交错,结构奇异多变,形态丰富多彩。在其千姿百态的形体结构中,有着人们从宇宙自然感悟的生命意蕴。从这一意义上说,每一个汉字都是艺术家通过书写进行生动的具有生命活力的形象创造的基础。汉字之所以能成为书法艺术形象创造的基础,在于其构成中,深蕴着从宇宙万物中抽象而来的生命形体构成规律。加之造字者、书法者精神上有这种感悟、这种涵蕴,这是宇宙万物赋予的,并受到启示、暗示而形成的民族哲学、美学精神、文化意识所决定的。正是汉字固有的这些美学特征,才使得书法家们于随笔势、随心律的书写(书法艺术形象的创造)有了与宇宙万物存在运动规律的契合。此中既有宇宙万物存在运动规律,也涵蕴着宇宙生命,是一种内涵宇宙精神的节律运动。通俗地讲,中国书法是以各类汉字体符号为原型的视觉抽象造型艺术,汉字形体是中国书法艺术得以产生的根基。
中国书法艺术的第一形式——中国汉字的四性之美,即偏旁合体性之美、笔画交构性之美、块架独立性之美和形体多样性之美,都具有可视的形体和态势,具备视觉造型的潜质。各类汉字体符号数量众多,千形万状,千姿百态,无一雷同,为中国书法艺术的视觉抽象造型,奠定了原型(雏形)基础,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造型素材和艺术资源。近代著名学者康有为在其《广艺舟双楫》中,曾提出了“书,形学也”的书法艺术命题,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这就从源头上先天决定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抽象视觉造型的本体特性,是一种视觉抽象造型艺术,它所诉诸给人们的艺术形象是由笔画(线条)形态墨迹所构筑的具有抽象的宇宙运动规律和生命律动意味的审美意象。
中国书法是一种诉诸视觉的抽象造型艺术。各类汉字体符号是书法艺术的形式构成或意境形象创造的建筑材料,是构成书法艺术形式和形象的造型基础。书法艺术的形式构成或形象意境创造是通过汉字的媒介,利用“奇怪生焉”的毛笔,墨色的深浅,载体的渗化等物质材料的功用性能来构筑塑造的。因此,书法艺术的形式、形象、意境是感性的,千姿百态的,千变万化的,也是富有审美情感的。书法以其独特的线条曲直运动和空间分割方式,呈现出不同的艺术效果,最有冲击的便是比彩陶纹饰的抽象几何纹还要更为自由和更为多样的线条之舞,蕴含其中的视觉效果、情感表现和气势力量,终于成为独特的线的艺术:书法。
陈敬友先生曾讲“‘逸’本是指一种生活形态和精神境界……‘逸品’的一个特点是‘得之自然’,这个‘自然’是指表现一种超脱世俗的生活态度和精神境界。‘逸品’着眼于表现书法家本人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情趣,这是重表现的倾向,也是所谓的写意的倾向。”如果说艺术符号就是艺术媒介,即艺术的物质表现手段,那么中国书法不但是以各类汉字体符号为表现对象的艺术,而且是以各类汉字体符号的点画(线条)形状、字形结构为媒介的二次艺术创造,是对汉字体符号能指中“形”的艺术功能的拓展,是在此“形”的基础上,发挥艺术想象力,进行艺术再创造的结果。
书法艺术形式的生成根源于汉字的“象形”性,“象形”性,就意味着有形、有象、有势,有了发展成为艺术的基础元素和可能性。而无论怎样发展,汉字“象形”的品格不仅从来没有丧失过,并且还将象形性的原则贯彻到底,确实具备了成为书法艺术形式的天生丽质和先决条件,这是其他文字无法与其匹敌媲美的。同时,还具备了书法艺术创作特有的工具——毛笔。书法艺术所需的这些生成要件,其他文字的国度都不具备。
二、中国书法的民族性
中国书法是从中华文化的羊水中诞生,也一直受到中华文化的滋养,这种文化品格在数千年的发展中始终没有改变。书法艺术的民族特征,包括书法发展问题在内的基本前提、大的原则、不可逾越的底线,否则一切都免谈。因此,一切离开汉字的其他任何所谓的书法艺术创造发展的方式和途径,都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的。它们有可能产生抽象绘画或其他新的什么艺术形式,但与中国书法艺术的创造和发展毫不相关,甚至是以消亡和牺牲中国书法艺术为惨重代价的。
书法成为艺术的根本前提,就在于对汉字的书写。作为具有空间结构意义的汉字个体,都有自己独特的原形,都具有图像的特征。而这些空间结构的差异性特点,往往呈现出不同的生命意义,这些本身就蕴藏着巨大“空间形式美”的表现潜质,通过书体变化、点线形态变化和点线组合方式变化,充分利用“奇怪生焉”的毛笔,墨色的枯湿浓淡,载体的渗化等物质材料的性能来塑造出千变万化的书法艺术形象。
从当代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现状来看,在强调中国书法的汉字空间审美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坚持书法艺术可读性即“字义内容”的必要性,以便从文化心理积淀的层面来增强对书法美的欣赏,进一步增强当代书法艺术的文化品性,促进对当代书法艺术命运和生态的新一轮反思,即对当代书法艺术由“观赏”向“阅读”转型的探索。由于“观赏”书法关注的是艺术表现,诸如技法、形式、流派、风格、抒情性和创造性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作品所书写的文字内容(“字义内容”)似乎不那么重要。这样,书法艺术与书写汉字中本来必然包含的“阅读”功能,就不知不觉地给削弱稀释了。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既写汉字,则书写的文辞内容必有意义,可识可读是它的基本前提。几千年的书法史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即使是今天的中国书法已经完全走向艺术表现,书写的内容(字义)与识读成为可有可无的因素,但只要中国书法艺术创作的对象(汉字)没有改变,汉字的识读性就是必然的,是客观存在的,是不能回避且永远伴随的,并自然而然地成为书法艺术审美内涵的一个不可或缺组成部分。正是由于对书法“观赏”功能的偏重和对书法“阅读”功能的畸轻,给当代中国书法艺术创作带来一系列新的发展困境,甚至导致了书法的文化品性和文史功能的缺失,以及书法本性的反省。由此可见,当代中国书法艺术创作发展的今后走向趋势,除了注重发挥书法艺术的“观赏”功能外,还要找回丢失的文化内蕴,复归本性,强化艺术审美“阅读”的综合效应,丰富艺术的审美涵蕴,进一步提升其艺术、审美和文化品位。
善于“发现或批评古人的不足同时取诸长处,从而将颜书的开张、柳书的紧结与骨力、欧书的奇崛、诸书用笔的自然多变了然于心、形之于手,以丰富自己的艺术创造。”中国书法作为中华民族本土原创的一个独具的艺术形态,必须要永远固守它的民族本位性和文化根性。中国书法产生于中华文化的内部,生长于中华文化的沃土,并在长期的发展中成为中国文人艺术的标志。因而无视中国书法的文化性、文人性和精英性,而仅仅从技艺、形式、造型、流行、时尚等形而下层面来看待中国书法,是无法真正领悟中国书法形而上的博大精深的奥赜。
三、结语
中国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既写汉字,则书写的文辞内容必有意义,可识可读是它的基本前提。书法艺术是中华文化这面镜子映照出来的一个内涵丰富、意味隽永的艺术影像,是中华文化的一个活的载体。如果没有中华文化这面镜子,没有中华文化作支撑、作后盾,只作为简单的一种空间存在,也只剩下汉字的书写方法和书写工具意义而已,也就谈不上艺术,谈不上“道”了,这是中国书法作为艺术的安身立命之根、之源、之所。中国书法之所以能在世界艺术之林中凸显自己的独特地位,成为独具的一个艺术式样,重要的是它有着能与中华文化相表里、与华夏民族精神浑然一体的神奇与玄妙。中国书法正是因为其文化精神的独特属性,才显得凝练而丰厚、独特而多变,并无愧于中国文化艺术精神载体之名。
2024-03-15 09:58
本文来源:书法杂谈 - - 中国书法艺术的民族文化特征 以及书写表现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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