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民族都拥有自己的语言表达方式,却只有汉字成为了一种艺术。之所以会如此,通常人们认为主要是因为汉字的形象和实物有着一定的相似之处并且能够运用毛笔进行书写,使汉字更加飘逸,具有形式美。对于书法中的形式美进行分析,并探究其在创作实践中的应用,能够为书法的传承和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一、书法的形式美
(一)形式美
形式美主要是指在自然界、生活中一些较为常见的形式,比如说线条、颜色等,按照某一特殊规律进行组合,展现出的美感,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出现较为普遍。书法单纯由笔画组成,并不能够鲜明地展现出事物的具体形象,为此书法非常关注形式美,这在书籍中也有着较多记载。
(二)不同类型书法的形式美
不同类型书法的结构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形式美也有所区别。本文以篆书、隶书、草书和行书为例进行对比。
第一,篆书。篆书可以被划分成为大篆和小篆两类。一般情况下,大篆是指甲骨文以及钟鼎文,而小篆发源于秦,是在大篆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从书体的构造来进行分析,大篆和小篆大体上是相同的。比如说,既具有直笔,也有圆点,结构较为复杂,可以使人们感受到一种独特的意境美,这是之后的隶书、楷书等无法做到的。并且,大篆和小篆的意境美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小篆较为秀丽、端正,而大篆则更具有锋芒。
第二,隶书。隶书是在篆书的基础上进行的简化,较为齐整。在东汉时期,这一字体的形式美受到了当时人们的普遍关注。我国如今所使用的字体,受到隶书的影响比较大。隶书又扁又方,非常重视粗细,左右分开,能够展现出我国汉族的审美风格。我国留存的隶书比较多,比如说《礼器碑》《石门颂》等。
第三,楷书。楷书也可以被称之为正书、真书等,是将隶书作为立足点的进一步发展,楷书较为整齐,字体呈扁方,结构较为简单。特别是唐楷的发展成熟更是展示了楷书的魅力。楷书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1]。
第四,行书和草书。行书是在草书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在形体中和草书有着一定的相似之处,人们通常会将草书和行书联系在一起。在对于行书进行书写的过程中,其不仅和楷书一样流动性比较强,还和草书相类似,让人难以分辨所写的内容,王羲之的《兰亭序》就是行书的代表之作。
草书主要是人们为了书写方便,缩短需要花费的时间所形成的,来自于隶书。为此,草书最初被叫做草隶,后来又经过了三个形态的发展,分别是章草、今草和狂草。章草和草隶的相同点比较多,字和字之间并不连在一起。今草的笔画构造会受到楷书的影响,但是在书写的过程中,已经能够连贯进行,不具备隶属的形态,上面和下面的字通常会进行连接。狂草的字形多样,变化复杂,是书法形式美的典型代表。草书的代表人物有张旭、怀素。
对于不同字体形式美进行探讨是对于书法进行应用的有效途径之一,应该对其予以充分的重视[2]。
二、书法的形式美在创作实践中的实际应用
对于形式美进行应用,能够更好地对于书法产生理解,明白美的原因以及书法的组成和笔画的流转情况等,使书法的书写更加标准,为书法的传播提供支持。
(一)借助于形式美来分析中锋
在最初进行书法创作的过程中,很可能会由于对于毛笔的熟练度不足,难以书写出自己满意的书法作品,认为毛笔过于软绵。在这一情况下,进行书法创作,应该充分地发挥出形态美的优势,认识到中锋的重要性,使所写的笔画更加具有力度,受到人们的欢迎。比如说张旭的草书这一特征就较为明显。
(二)感受到书法的价值
在对于书法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可以从人文的角度来对于书法进行分析,赋予书法价值,使其成为人。并对于书法的美感进行评价。一般情况下,人非常注重上下构成之间的比例,书法也是如此,如果比例不正确,很可能导致其丧失美感。为此,开展书法创作,应该遵循上紧下松、上小下大这一规定。
(三)了解到汉字的组合情况
书法的形式美主要通过阴阳的比较以及补充作为展现。为此,在进行书法创作的过程中,必须要对于主笔和次笔形成正确的认识,了解到长竖、撇捺、束勾等作为主笔和次笔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其作为主笔时要进行舒展,使其更加大气,而作为次笔要更加紧凑一些。在进行创作之前,可以对于一些较好的作品进行观摩,分析其中出现的规律,使创作获得更好的效果[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创作的过程中,过度重视主次之间的关联,很可能会导致汉字模式过于固定,失去原本的美感,为此应该更加灵活的展现出主次,使汉字的美得到充分的体现。
(四)使所书写的书法更具有重心
在对于书法进行书写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侧重点。比如说,在对于横画进行书写的过程中很可能会有一定的倾斜,这就是为了对于字的重心进行表达。除此之外,因为在对于书法进行书写的过程中,人们对于右侧具有一定的崇拜感,所以字的笔画大部分都在右侧,比较重要。在进行书写的过程中,借助于左高右低的横画,能够使左侧的重要性得到提升,将字体控制在平衡状态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过度的重视平衡之美,反而会导致书写过于规范,无法成为艺术。
(五)感受到书法的对称美
第一,要对于书法的对称美进行分析,明确其自然属性和心理变化。对称美主要是展现出平衡之美,并带给人们一定的灵感,使其能够更好地进行思考。这在自然界中较为常见,能够对于秩序进行展示,是大自然所创造的奇迹,能够使这个世界更加整齐。对于对称美进行了解,能够使人对于平衡之美产生兴趣,使人感到心理上的舒适,这非常符合我国群众追求和谐的心态。第二,要认识到非对称美也是一种形态美,并不是所有时刻对称都能够形成美感,为此在进行现代书法创造的过程中,既要认识到对称之美,也应该打破传统,创造一些非对称的作品,使书法立足于原本得到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视觉体验。
(六)把握书法的力度
从流传至今的书法作品来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书法的形态美会受到力度的影响。并且,如果力度充足能够使书法更加成功。为此,在对于书法进行创作的工程中,必须要注重力度。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可以对于毛笔进行控制,使其更加沉着、灵巧。在进行书写的过程中,力度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要适中。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学习一些较为优秀的作品,对于优美和阳刚力度进行明确的区分。此外,还应该认识到字体的不同构造,力度也有着一定的区别[4]。
(七)创作出更具有意境的书法
多样的变化能够带给人们更加新奇的视觉感官,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统一,就会导致字形较为散乱,没有形态;而如果过度的重视统一,忽略了变化,则会导致字体过于呆板,没有灵气。为此,在对于书法进行创造的过程中,必须要处理好变化和统一之间的关联。为此,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可以对于经典书法作品进行观看、分析,感受到书法字画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所展现出的自由精神。并将书法的形态和现实生活产生联系,可以发现书法具有大小不同、类型多样等特征,个性化较为明显,这和人类有着一定的相同点。为此,在将书法形态美应用到创作实践中时,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并在运笔的过程中,科学合理地将随机落笔和集中笔法进行联系,这能够使创作出的作品在具有自由性的情况下,更加符合规范,对于不同类型的书法进行研究、临摹,最终能够展现出具有自己特色审美的书法。
(八)营造适宜的姿态
汉字的形式美可以展现为象和心两个部门。最初在对于书法进行创造的过程中,可能由于并不是非常了解书法,只能按照字形进行书写,无法理解书法的形式美。对于自然事物的姿态展现是书法形式美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最好是达成静中有动、动中有静这一目标,使两者相结合。一般情况下,动态美通过相互呼应、开合转变以及斜钩等方式进行呈现。静态美则是借助于平展、细腻的手法完成相关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通过例词进行分析,探究不同字体的变化情况,对其形成正确认识,这是将书法变成一种艺术必不可少的内容,为此必须要对其予以充分重视。
三、总结
根据上文来进行分析,书法的形式美能够在创作实践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使书法更具有艺术性,展现出个人的情感和特征,使观看者对于书法形成更加深刻的认识,感受到书法这一传统文化重要构成的博大精深,为书法文化的传播和弘扬提供支持。
2024-03-16 09:22
本文来源:书法杂谈 - - 浅谈书法中 形式美在创作实践中的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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