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指的是字的结构变化。宋代姜夔在《续书谱》中说”一字之体,率多有变,有起有度”;清代王澍在《论书剩语》中说“结字须令整齐中有参差,方免字如算子之病”,都是指字的结构形体要有所变化。王羲之在《兰亭序》中二十个“之”字的不同写法,运用的就是变形手法。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新翰丹书法”!
明清以后,特别是碑学大兴之后,变形更是作为一种表现个性的手段,被书家们有意识地运用于书法创作。
变形虽然可作为书法创作的手段之一,但我们不应夸大它的作用。
现在有些书友,却正是在这一点上缺乏明确认识。他们想走捷径,一举成名,把变形当作一种时髦极力追逐,单纯在改变字的结构上动脑筋。
正如著名书家欧阳中石指出的:“有些所谓创新就是书写一个字时,人家写的左边高,现在让它右边高了;原来字的两部分接得很紧,现在把它拆开了,甚至变得使人们不认识了。……有的是尽可能弄出个怪样,眉毛跑到眼底下了,这种结构是不行的。”
毫无疑问,书法需要创新,但是,创新必须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
推陈出新,在临习碑帖和提高学识、修养上下功夫,才是创新的根本途径。
这是因为一幅作品能否出新意,最终要由书者的学识、修养和笔墨功夫来决定。没有扎实的笔墨点画功夫,没有足的学识、修养,单纯凭自己的灵感在字的结构上变来变去,写出来的字不是笔轻字浮,俗不可耐,就是剑拔弩张、霸气、野气十足。这样的“新”不过是奇幻怪诞的代名词,必然要贻笑大方。
因此,运用变形手法,必须建立在扎实的字内功和字外功的基础上,变形必须是出于内在的需要,是书家笔墨功力的自然体现和书家感情的自然流露,而不能单纯的把它当作一种外在手段,更不能人为的矫揉造作。
变形还必须像晋代汪挺在《书法粹言》中所说“作字之体、须遵正法”,即需遵循欹正、向背、避就、疏密等等结字法则,一笔一画,该平正的还是要让它平正,该险绝的才能让它险绝,决不可“漫作偏欹之相,妄呈险放之姿”(明代项穆《书法雅言》中语)。
衡量变形好坏的标准起码要有两条:
一是要看变出来的字,别人认得认不得。
著名书家启功在中国书画函授大学一次毕业学员优秀作品评选会上说过:“我欣赏书画作品有个标准,就是首先看画的是什么,写的是什么,看得懂看不懂。”如果脱离了汉字的形体,变得根本无法辨认,那就不但不能说好,就连能否称其为书法也值得怀疑。
二是要看字写得美不美,而不是单纯的新不新,奇不奇。
道理很简单,并不是一切的新奇都美。我们追求的是美,既新且美,为上乘之作;新奇而不美,适足以见其浅薄而已。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感谢观看。更多书法内容尽在新翰丹书法!
2024-01-21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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