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认为,书法在古代是一个职业,而书法家是古代的以书法为擅长的艺术家。其实不然,书法只是古代文人的一种由书写而发展出来的文化艺术形式,古代并没有专业的书家。我们熟悉的“苏黄米蔡”,“欧颜柳赵”其实都是文人政客。想了解更多书法相关干货内容,请持续关注“新翰丹书法”!
书法之文化性,正是因为这些人通过书法自然流露出来。所以,学者文人的字更有文化之韵味。我们欣赏书法,应该把书法当做一个重新认知古代文化的通道,而不应该用我们熟悉的现代思维去圈定古人,这是一个很容易发生的误会。
明代思想家王夫之说:“有即事以穷理,无立理以限事”。这句话的意思是应当根据一件事情,从中探求道理;而不能先划出道理的框框,用来限制事实。这句话出自王夫之《续春秋左氏传博议下• 士文伯论日食》
王夫之《楷书双鹤瑞舞赋》卷(局部) 23.6×297.5厘米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王夫之,明末清初之际思想家、史学家、学者。字而农,号姜斋,湖南省衡阳人。晚年长期居于衡阳石船山,所以人称船山先生。王夫之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父亲、叔父、兄长都是饱学之士,他自幼受家学薰陶,从小颖悟过人。
上面这幅作品,即是王夫之的《楷书双鹤瑞舞赋》卷,这幅作品用笔端雅俊秀,结体俏丽匀整,源自钟、王,尤其受钟繇小楷影响很深,又似倪元璐、黄道周。小楷横画末端提顿的欹峭之势。风格高古纯朴,幽雅深奥,疏密得当,刚柔相济,具有浓郁的文人书气息。
现代人都是以“术业有专攻”为“立理”去看古人,岂不知中国古代学人讲求的是一个“通”字。“琴棋书画”是说一个人的多才多艺,而并非是说四个人。
现在人学习古代经典,大多都是从概念去解,那基本都是曲解。传承感知才是关键。故而马一浮先生曾说“六艺统摄一切学术”。其实传承古人,更关键的是传承一个实践模式最后的感觉和思维。
学习书法或者其他技艺,其实就是改变你的习惯和感知。而不是在你的感知基础上变动一个内容。如果是先立了一个自以为是的理去做限定,往往都是没有价值的探寻。
比如,我们现在似乎都认为苏轼、韩愈是“文学家”、颜真卿、欧阳询是“书法家”,这其实就是典型的“立理以限事”,这样的视角其实是对古人有误解。很多并非用现代冠名之“书法家”的人,书法却也别具一格。
所以,我们通过书法可以去还原一种古人的思绪和感知,进而印证经典,这也应该是书法在现代意义上的一种功用。由此,我们也可以去分析一种治学和研究的态度问题。
学习是应该“事以穷理”,不断总结背后规律,进行有价值的重新构建。而“立理限事”则容易变成井底之蛙。若在研究中,这样的很容易变成了,只去找支持自己观点的素材,而不是真正的去观察自己的论点是否正确。容易陷入“自圆其说”的困境中。
你的研究成果和实践体系,是更新了自圆其说的描述,还是实践层面有效的重新构建?前者是一种自洽的想象,后者才是真正的创新。这就好比,是把凉拌西红柿说成“火山下雪”,还是真正研究出西红柿的新做法?
如同研究书法,并非给予一幅作品冠以什么特殊意义,更关键的是要分析出其背后的价值。研究者需要以小见大,对研究对象进行立体的全息的研究。且要不断提升思维格局,才能更有容量,不断重新思考和更改已有系统,甚至有勇气颠覆重建。此为“事以穷理”。
有此,方为创新,才有活力。创新本质上是自我思维的重构,外化为事物形态的更新。只改外部形态,回避自我改造,单一追求“自圆其说”,是“立理限事”的伪创新。过早陷入“自圆其说”的循环,便会具有“盲目的排他性”。
盲目的排他,有意的不接触与自己观念不同的新的理念,就会造成“功能性文盲”其实就是长期“立理以限事”造成的。要知道,“自圆其说”只是“合己”,并不是“合理”,只是表象上都有“自洽”的成分。但是“合理”还需要满足横向空间上的“他洽”和纵向时间上的“续洽”。而区分二者,也需要系统认知和经验格局。
人容易轻易相信超出自己思维范畴,且能自圆其说的模式。 这似乎为输出者敞开了一个模糊的“生存空间”。“自圆其说就是有道理的”,是不少人惯有的逻辑。歪理只要变成诗词好像就一定有其道理,似乎更关注形式的完整,不细究内涵的漏洞。
研究者输出者若太希望自己的观点正确,就会在任何地方都“发现”和自己印合的“证据”。这种先崇拜后研究,不是追求真理的态度,只是追求自己正确。此为“立理以限事”。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感谢观看。更多书法内容尽在新翰丹书法!
2024-01-23 14:26
本文来源:书法杂谈 - - 书法之文化性 由书法看事以穷理与立理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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