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和国粹,书法的审美标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历史过程,同书体的结构形态和造型样式息息相关。结体造型是书法的重要内容和艺术特征的直观呈现,凝聚着书家的情感和书法的神韵。探究书法的结体造型原理和深忱审美意蕴,可以体会中国书法蕴含的独特风格和别样情趣。
一、汉字造型与书法艺术
中国书法在本质上是一种抽象性的造型艺术,是通过汉字点画的巧妙组合和谋篇布局的精心设计而形成字字呼应、行行照顾的艺术美感。汉字在书法创作当中具有天然的优越性和不可替代性。
第一,汉字形态适合艺术处理和加工。以方块字形态呈现的汉字既有整齐划一、严谨规矩的总体特征,可以免除外来因素的影响,又在具体的字体选择、排向序列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进行艺术化的加工处理,从而将汉字形态的统一格致和变化情趣、整齐章法和生动笔触融为一体,形成美轮美奂的错落之感和灵动规整的审美享受。汉字拥有那样“秀润圆劲,八面具备”的审美视效和空间美感。
第二,汉字结构易于书写想象和创作。在漫长的中国文明发展进程中,汉字形成了与众不同、独树一帜的书体结构,为人们以毛笔书写创作提供了充沛资源和无限的想象空间。汉字是一种由象形字发展而来的意音字,最初是以各种图像的排列组合表达特定涵义,后来简化为以线条笔画进行形意表达,从而将形象、声音、涵义融为一体,成为聚大千世界于方寸之间的方块形态。而且,在固定方块整体形态中,汉字的笔画构造简约而不简单、简明而不单调,不论是横竖点画的寥寥数笔还是点横撇折的综合运用,都能够为书法创作提供广阔空间。
第三,汉字元素富含变化和美感。作为汉字基本构成元素的点、横、竖、撇、折等线条笔画,形态各异,疏密有致,变化千般,丽质天纵,可谓“上下连延,左右顾瞩,八面四方,巧如布阵”。汉字线条的灵活组合和各种元素的穿插应用,再加上字体的配合择选,能够呈现出复杂交互的审美情调。例如,在草书字体中,文字之间的距离可以根据行文和布局需要而适当地拉伸或缩短,这样不但不会影响汉字的构造和辨识,还能带给人们一种别样的创作美感。尽管每个汉字都是方块形态,所有的笔画都局限在一定比例的方框之内,但方框之中的笔画排序却是各有千秋,简繁程度更是相差悬殊,这种字体内部的线条变化无疑为书法创作提供了丰厚土壤。
二、书法的结体造型原则
作为汉字造型基本元素的点、线、面,沉浸而为中国书法的形式语言。经过点面和线面的多样化组合,书法艺术当中的点、线不再是单调的笔画符号,而成为蕴含生命特征和各种形状图像的艺术元素,形成错落有序、别有洞天的结体空间。一般而言,书法的结体造型创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方整周正原则,即书家的结体创作必须保持汉字的方块形态,遵循汉字的造字规律和形式特点。方块是汉字的基本形态,书法创作只能在既定的方块空间范围之间开展和进行,决不能天马行空地任意发挥。诚然,方块构造对于书法结体提出了形态上的规范和制约,但又为其提供了左右上下的挥展空间。书家可以由中心圆点出发向四极发力扩张,达到八面出锋的极致视觉效果。当然,这种扩张绝不能漫无目的,而要始终保持汉字的方正形态,亦即字形可变、体格不动。无论使用何种字体进行书写创造,维护方正体格都是首要的结体准则。
二是有序规范原则,即书家的结体创作必须适应汉字的内部结构特征,按照一定的结体方法进行。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汉字已经拥有象形、形声、会意、假借、指事、转注等多种造字原理,由此形成了百态千姿、洋洋大观的汉字宝库,其间有一目了然的独体字、有匠心独具的合体字、有意境幽深的繁体字、有简约大方的简体字,林林总总,蔚为壮观。不过,所有汉字都存在着内部联系,可以根据汉字之间的类似性和关联度而将它们分为若干个类别,逐一分析各类别汉字的共性与特点,研析书写技巧和结体规则。不少古代书家结集探讨书法结体技巧,有力推动了书法艺术的发展。其中,唐人欧阳询《三十六法》和明人李淳《大字结构八十四法》极其重要。《三十六法》开分类析字之先河,《八十四法》则深入探讨了结体内部的变化和构造。
三是虚实相衡原则,即书家要合理把握结体与布白之间的关系比例,注意盈虚结合,呈现形式之美。过则不及,物极必反,汉字的结体空间必须保持恰当的留白。也就是说,要用自得盈虚解决具体的空间安排,以起伏相承保持行文的气势贯通和连续有力[1]。书法中的虚就是留白,指结体内部不着笔迹的空白之处。在一定的方正空间内,汉字书写若是笔迹太多、墨痕太满,无疑会破坏画面美感,严重影响观瞻欣赏。只有保持一定比例的留白,使得文字疏处可以行马、密处又不透风,才可以保持汉字整体结构与画面效果的和谐美观。当然,要做到合理布置线条和留白,防止内部空间的充塞之感,则取决于书家的个人能力。
三、结体造型的审美意蕴
任何艺术都是人类审美意识的形象反映,中国书法结体同样传递着中国文化的审美意蕴和空间型形式[2]。书法结体造型既要保证形式美感,在静止的画面中和有限空间内呈现行云流水、飞舞流动的线条变化与虚实衬映,又要在笔端和章法的运用中融入创作心境和精神寄托,保证书法作品局部和整体相契合、形式和情感相贯通,达到一种“境象非一、虚实难明”的意境之美。书法结体的意境创造是一种由形及神、通体达灵、格物知天的心灵感悟过程和生命升华之旅,通常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有我之境,即书家要在书法创作中融入自己的情感体验。书法结体创作之际,书家的心境是神采飞扬还是郁塞难明,是心绪万端还是通畅兴奋,都会影响到书法的表现形式与最终的作品风格。一件成功的书法作品必须融情入字,达到形与情的有机结合。唯有如此,书法作品才能具有生气和生命,方能传世不朽。
第二层是无我之境,即书家要全身心地投入书法创作,达到一种忘我境界。书法创作的“无我”,并不是在书法结体和章法之中撇开或剥离书家的个人情绪,而是强调书家必须专注于书法,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专注是成功的前提,书家只有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注到书法艺术当中,才能在结体造型上用心用情、专心专情。需要指出的是,书家的忘我之境固然需要充分的想象空间和创作自由,能够突破既有的结体藩篱和书写技巧,善于创造,推陈出新,但又不可以信马由缰,而是要在遵循前述方正、有序、平衡等三原则的前提下扬弃致新。
第三层是书外之境,即书家要超脱书法创作之时的精神情感,达到书在方寸间、情在笔墨外的精微境界。艺术作品最深层次的韵味不在于直接的具体意象,而在于间接意象的渲染和凝练,亦即“言有尽而意无穷”。事实上,那些流传至今的书法名篇无不是“妙在笔神之外”。书家不但要在结体创作之中融汇自己的精神和情感,还要能够脱离书法本身的局限,在笔墨之外寄托更加悠远的情思,呈现出情在书中、意在书外的审美意蕴。
2024-03-18 17:42
本文来源:书法杂谈 - - 书法结体之美 中国书法结体造型艺术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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