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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翰丹_双创翰墨 - 书法杂谈 - 正文

书法“怪相”及其行为透析与矫正

分类:书法杂谈 时间:2023-12-11阅读数:144
热烈祝贺双创翰墨第五期溯古通今书法特训高研班线下研修顺利结束

书法怪相及其行为透析矫正

文/无为轩主

一、现状与忧虑

这里,我们把黑白意象形式称作书法“怪相”,没有简单地称作“丑书”,是因为这些留在纸上的笔墨痕迹,并非都是丑拙怪异,有的还有些童真稚趣,有的却像是在画画,有的则着力于肢体表演,等等,不一而足。但就其形式风格而言,却又及其相似,虽然也都标榜着“个性”,却又千篇一律,完全鼓吹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新”。尽管这种精神有点令人刮目,但其“离经叛道”的做派,完全背离了书法精神,甚至可以说是对书法文化的亵渎,所以有必要从根本上加以廓清和认识。

1.无知型,鬼画符式

书法产生于思想交流,是伴随文字的产生应用而形成的,本乎“心之所发,蕴之为道德,显之为经纶,树之为勋猷,立之为节操,宣之为文章,运之为字迹”"。在实际应用中,人们逐渐认识到汉字书写除表意之外所蕴含着的美学要素,最晚在先秦时,书法的自觉审美意识产生了,石鼓文被后世誉为“书家第一法则”可证。也就是说,书法具有“美用合一”的功能。然而,南齐王僧虔“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与唐张怀瓘“微观神采,不见字形”的著名观点,本是古代书论中揭示了书法艺术特征的论断,却被后世一些人曲解并人为放大,成了一知半解者信笔涂鸦的“理论根据”。于是乎,被启功先生、金开诚先生称之为“鬼画符”的现象不绝于目。

“汉字是中国书法的载体,也是我们讨论中国书法艺术的出发点。抛开了汉字形体这个中国书法的造型基础,就远离了中国书法艺术而成了另外的东西。”说简单点,“书法有三个基本要素:用笔、结字、章法。一个灵魂:抒情性”。当然,对于艺术表现形式,理论界也有异样的声音,陈振濂先生就认为“真正的‘书法’,是包含着作者抒情、泄意,在形式中融入有个性的审美意念的一种绝对强调主体精神的艺术”,“而不是整齐、均匀、划一等一般美的实用工具式的格局”。在这里,陈先生所谓真正的“书法”,是排斥传统的碑版铭文、经文书写体系的,这里提倡的“泄意”涂抹,无疑是在为丑书大开方便之门了。

书法界正能量的声音还是比较强大的。已故北大教授金开诚先生在《艺术欣赏之旅》一书中,强调功力和艺术想象力,严词批评现代书法那种“画字”的现象。针对日本现代书道和西方“书法画”现象,法国当代美学家勒内·艾蒂安布尔先生,在《东方书法与西方书法画》一文中直率地批评说:“当我审视这些毫无意义的或者说不想具有任何意义的颤颤抖抖的条条杠杠、儿戏似的圆圈、不定的图迹,这些在20世纪的今天,西方人认为是书法画的东西,我怎能不体会到这种人在两种不可调和的艺术中所造成的混乱?”对于现在一些所谓现代派书法现象,钟明善先生不无辛辣地批评说:“为了迎合西方人的胃口,一些东方书家、画家极力用西方现代绘画手段在打扮古老而年轻的书法艺术,给它涂上、堆上西方的油彩,扭曲着、肢解着它,去‘创新’,去兜售,去招摇,就像给唐代古塔上涂油漆,把商周青铜器擦亮再去镀金一样可笑。

2.受域外文艺思想影响,信笔涂鸦型

中国书法因“笔软则奇怪生焉”,使书写的结果得到提炼升华,成为一种特殊艺术形式。顾名思义,书法必须是“有法”的艺术。唐代欧阳询认为:“书法者,书而有法之谓。笔落纸上,即入法中,动静皆能含法为上称。”绝不是信马由缰,乱泄一气。孙过庭所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说的同样是这个道理。

同时,中国书法首先是写汉字的艺术,“在书写应用汉字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世界各民族文字中唯一的、可以独立门类的书法艺术,于是就有了实用功能和观赏价值双重性格”,“脱离了汉字的基本形态、构字要求,也就不成其为汉字书法艺术了”"。也就是说,对于世界视觉艺术而言,中国书法具有“唯一”性,也必然就具有权威性。可是,非常滑稽的是,21世纪初,一些人总以为外国的月亮圆,就连国粹文化的书法评奖也要贴上洋人的标签。在京城一次展评时,竟然邀请一位德国人作评委。幸而知趣的老外并不买好,反倒不无讽刺地说:“当你们中国书法让我们外国人来说好的时候,你们的路线就错了。”可见,媚外的意识达到了何种程度。于是,所谓的大众书法、现代书法、行为书法、后现代书法,一股脑地粉墨登场,乌烟瘴气,搅动着中国典雅的书法殿堂,刮起了一股浮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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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奇思妙想型,地道的“书法画”

在新世纪之交,出现了一种奇怪现象。一些人可以说根本不懂书法,更不想经历艰辛临池的学书过程,在快速致富和拜金意识支配下,思忖着出奇招、走捷径。听到书界朋友的只言片语,以为“书画同源”就是和绘画一样,把汉字写成“画”。比如把猴、鹰、虎等字,用墨团堆积成动物的样子以“出奇制胜”。殊不知张旭“观公孙大娘舞剑器”、怀素“观夏云多奇峰”重在悟得草法之理,而要写“剑”画剑、改云峰为山峰,岂不十分可笑?但是,奇怪的是,不知是何居心,一些媒体还积极跟进,热情地炒作起来;一些不明真相却又喜欢附庸风雅者,也就不辨良莠地跟着起哄,助纣为虐,把这些本无书法之基的“文化侠客”抬进了“书法家”的大轿。钟明善先生把这种“非书法因素”的东西,叫作“离经叛道”,充其量算个“书法画”,跟书法没有任何关系。可谓深刻明了!

4.曲解型,有意写丑,以引起“注意”

这种有意为之的现象最可怕。因为这类人有着“创新”的托词,又有着中国书协会员等光鲜的外衣,甚至挂着迷人的头衔,其丑书也就最容易引领时代风潮。其实,这些人本有较好的书法基础,但在上述社会行为和蹩脚媒体的炒作下,尤其是在被视为中国书法最高殿堂的中书协的展评、授课等引导下,为了迎合某些评委的口味,急于一鸣惊人,便故作姿态、以丑为美,以博得“标新立异”的效果。而且,始作俑者还为自己制造丑陋挖掘出一种理论根据,搬出傅青主教子的信条:“不知董太史何所见而遂称孟頫为五百年中所无。贫道乃今大解,乃今大不解。写此诗仍用赵态,令儿孙辈知之,勿复犯,此是作人一着。然又须知赵却是用心于王右军者,只缘学问不正,遂流软美一途。心手之不可欺也如此。危哉!危哉!尔辈慎之。毫厘千里,何莫非然?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直率毋安排,足以回临池既倒之狂澜矣。”这其中的“四宁四毋”便成了丑书家的理论根据。这里先不说傅山这段话所流露出的一种被扭曲的遗臣心态,先就其荒唐可悲的做人准则就不可取!既出道又何兼世焉?且完全是睁眼说瞎话,赵孟頫书何以就“用心于王右军”而“学问不正,遂流软美一途”了?想强调“心手之不可欺”的作书先学做人的道理倒是没错,总不能因噎废食,胡说一气吧?教子以“拙”“丑”“支离”,把意识情绪强加于审美对象上,完全是发泄一己之见、妄顾书法艺术特质的非理性言辞,却被今天的丑书家当作法宝,岂不可笑?

同是清代,被誉为“东方黑格尔”的文艺理论家刘熙载,在《艺概》中也谈过美丑问题。他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俗书非务为妍美,则故托丑拙。美丑不同,其为为人之见一也。”丑书家不知就里,还以为又找到了“以丑为美”的理论根据,殊不知这段话恰恰是讽刺那些“俗书”因达不到“妍美”才“故托丑拙”的。并强调说,字的美丑不同,可见其为人的心灵有美丑之分。方薰《山静居论画》说得更为明白:“甜熟不是自然,佻巧不是工致,鲁莽不是苍老,拙恶不是高古,丑怪不是神奇。”可以说,“以丑为美”完全是缘木求鱼式的沽名钓誉罢了。

5.附庸风雅和技艺杂耍型

随着国家经济的逐渐富足,社会上产生了明显的盛世效应,赏珍藏宝成了时尚,书画作为艺术皇珠必然受到欢迎,书画家的身价也随之水涨船高。于是,本属“英杰之余事,文章之急务””的书法,一下子变成了香饽饽,任是谁都想在书法界混混,附庸风雅,显露头脸,欲使书法变成自己的摇钱树。所以,社会上不仅出现了如王岐山所说的这种现象:“有的领导干部楷书没写好,就直接奔行草,还敢裱了送人”;还出现了不务正业也要挤进书法圈,舞文弄墨一番,表演起客串来。记得当年康生曾婉拒过题写人的盛请,认为自己是国家干部,“你可以让书法家给你题写”。面对这样的已故之人,我们该说什么好呢?时下,古人所谓的“字以人贵”现象愈演愈烈,请个大官或者名人题写,成了一种风气,人人都成了“书法家”,于是,文化贿赂也就应运而生。更有甚者,为了哗众取宠,争出个惊艳出奇,决然放弃了道德底线,以名目繁多的各种杂耍表演,甚至不顾脸面地搞什么“性书法”,堂而皇之地在亵渎、糟践书法艺术,真可谓各显神通,丑态百出。

二、成因分析

面对这种种怪现象,书法界的有识之士通过多种渠道,早已提出过尖锐的批评,然而这些正义之声往往就像一块儿石头扔进了大海,仅能溅起几朵

浪花,丑书行为的蔓延趋势并未得到根本遏制。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如果我们仔细研读这些文章就不难发现,这些批评大都是剥其皮毛,就事论事,仅仅着眼鞭挞丑书及其行为如何背离书法原理和美学原则,并没有或不敢从根本上查找产生的原因,也就是说,这种丑书及其行为产生的温床是什么?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加以揭露,也就很难“对症下药”,加以矫正了。

书法是社会的产物,而“人不可能孤立于社会诸关系之外。所以,创作与欣赏,其理念和审美视野,必然会受到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打上时代的印记”™。清代梁巇在《学书论》中,对书法的时代特征有一个高度概括,认为“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态”,这个看法是有道理的。当然,一种非主流创作行为可能在一定阶段、一定范围内甚嚣尘上,尽管它可能未必是时代的主流,但产生这种怪胎的温床不清除,土壤不更新,背离民众审美趣味的丑书行为就会依然存在,甚至扩大蔓延,直至瓦解数千年来中华民族所形成的美感理念,使民众的审美情趣逐渐滑坡乃至堕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国家富强,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但是,毋庸讳言,对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建设却出现了空白,以“钱”为中心的思维模式,逐渐代替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崇高的理想信念,几乎变成了空中楼阁。于是乎,官员们向钱看,眼睛盯着GDP,一些商人瞅准了这些官员的软肋,为了多得一杯羹,争相为主管官员“进贡”。在道德与金钱面前,那些经不起糖衣炮弹攻击的官员纷纷落马,甚至局部出现“塌方式腐败”现象。这些官场政治经济上的腐败堕落,给不法之徒肆意妄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什么坑蒙拐骗、假冒伪劣、黄赌毒骗,杀人越货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建设公正健康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已经做了好多年。可是,一些早已被西方反华势力颜色革命洗脑的所谓法学“精英”,跟着西方舆论大唱

什么“普世价值”,诋毁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中国共产党浴血奋斗所取得的革命经验和理论,制造“怀疑一切”的社会政治氛围,动摇法律的基本准线,情大于法、甚至徇私枉法。违法的低成本,消弱了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说,每一个社会主体一一人,都应该遵守一种共同的法律规范。可是,在所谓人权的幌子下,违背法律公平和严肃性的事时有发生,所以,人们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长期未能形成。国家扶贫帮困政策,在一些基层甚至变成了私相授受的人情红利和“维稳”的工具。于是,懒汉、闹家、老赖成了社会顽疾;历史虚无主义甚嚣尘上,否定历史、怀疑一切、黑英雄、骂善举、吐槽正义成了时尚。社会信仰坍塌,道德沦丧,医闹、学闹时有发生。一个不分青红皂白的所谓维权观念,打破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准绳;西方颜色革命所谓的普世价值理论,打碎了中国共产党长期努力创建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于是,社会上善恶不辨、香臭不分,以裸为荣、以丑为美成了普遍现象。

以“钱”为中心,当这种风气成为社会司空见惯甚至趋之若鹜时,意识形态领域必然会出现西方化、娱乐化、低俗化,哪些远大理想革命抱负,在万能的金钱诱惑下都显得苍白无力,传承数千年的优秀中华文化的“教化”意义变了味,网络舆论圈成了讹传丑化、胡编乱造的自由市场,演艺圈的“走邪”,影视片的“神剧”,一切都在追逐着金钱堆积的低俗文化,什么“文艺作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引领广大民众的高尚情操和精神追求,什么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全然化成了云中月、雾中花,道德观念被严重扭曲。这种失去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所一贯倡导和引领的理念和方向,当“钱、我为中心”的及时行乐行为变成“理想”时,各种丑恶现象也就会不导自溢的蔓延起来。加上艺术表现属于意识形态,对民众的基本生活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故而,民众对其真与假、美与丑的问题,几乎抱着漠视的态度,事不关己,任其溢流;而“既得利益集团”以及不良协会与媒体,不仅乐见其成,甚或推波助澜,以从中渔利,所以才造成诸如书法这一被称作“中华文化思想结晶”的艺术,也出现了千奇百怪的种种怪病。

三、解决途径

实现中华复兴、民族富强的远大理想,民众渴望真善美,时代呼唤公平正义、风清气正。应该说,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我国政府对重整河山、重新恢复建党以来的优良传统,采取了一系列深受人民拥护的大政方针,习近平把我们党的工作目标做了这样的“顶层设计”:“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一个政清人和、崇尚美德、传承精华、回归自然的政治良好环境,经过艰辛努力、共同推进就一定会实现。

在这样一个正本清源的大好背景下,教育部及时推出书法教育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走进每一个幼童的心田,让民众充分认识“写好中国字,做好中国人”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这无疑也是对胡写乱画者的批评和矫正。同时,教育部考试中心所推出的书画等级考试,其核心也是为了矫正书画不重基础、鄙夷传统、揠苗助长式的所谓“创新”等书法怪相。

可喜的是,各级书法专业团体,也在为践行习近平关于文艺工作的讲话精神做着各种努力。在中国书协第七届代表大会上,刘奇葆寄语书家,书法是大众的艺术、生活的艺术。书中有“人”,广大书法工作者要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焕发艺术生命力。书中有“德”,要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持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写端端正正中国字,做堂堂正正中国人,努力追求艺文兼备、德艺双馨的艺术人生。这既是对书法家的深切寄语,同时也指出了书法创作应该遵循的正确方向。作为书画艺术家园的中国美协、书协组织,也积极采取措施,将丧失道德基准、违背艺术规律的一些害群之马,清除出队伍,这是对那些居心叵测的丑书家们的一记棒喝,更是对那些无知低俗的媒体记者乱捧臭脚的行为的严重打脸!

我们相信,随着广大书画艺术家重新认识“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重要性,欲书先学做人,对于恢复优良传统、回归书法艺术的本来面目、矫正不良创作倾向和行为,无疑会产生质的作用与变化。只有这样,才会像刘奇葆指出的那样,我们的书法艺术创作,浓缩了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是中华民族最具代表性的文化标识。书中有“文”,要大力传承中华文化根脉、弘扬书法独特艺术价值,以笔墨形象展现中华气度,以精品力作阐释中华美学。书中有“道”,要遵循书法艺术规律、彰显时代精神气象,适应当代审美要求,在传承书法艺术最基本的章法规律和美学精神基础上,努力创新发展,书写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笔墨高峰,努力追求艺文兼备、德艺双馨的艺术人生。

2023-12-11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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