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书法作品的结构一般由正文、题款和印章三个部分组成。对这三个部分的内容从形式上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调配,使之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每个部分的内部组织和外部联系都能做到各安其宜、各得其所,这就是作品的章法。
(一)正文
正文是作品的主体。文章诗词,格言警句等积极向上、健康吉祥的文字都可作为书法作品的正文。正文的章法应根据所选择的不同书体和格式加以灵活安排,一般的布局可分为等距分割式、有行无间式、参差错落式和大字分布式四种基本形式。
①等距分割式即根据正文的字数,除预留出题款和印章的位置外,其余部分按字平均分配空间,行间相等,整齐划一。篆、隶、楷各体的正书多采用这种分布方式。
②有行无间式即将正文分为若干行书写,行与行之间界限分明,而字与字之间则疏密无定,自由调配。行书、行楷、行草、章草等书体均较多使用这种分布方式。
③参差错落式即自由调节各字的大小、宽窄、疏密,任意摆布,互相穿插,看似无序,实则错落有致,有人将这种方法形象地称作乱石铺街法,一般多用于草书作品的创作上。
④大字分布式即对于只写--两个大字的作品,必须在布白上进行苦心经营,或纵放,或横摆,或斜置,均需通盘考虑,要在笔画的伸缩以及与题款、印章的配合上多加变化,否则容易造成章法上的平淡和呆板。
(二)题款
题款是正文之外的说明性文字。包括正文题目、出外、书写的时间、地点,书写者的姓名、字号、斋号,所赠送的对象以及作品的创作目的、用途等。这些内容并非每幅作品都要一一写上的,而是视作品的具体需要由作者自定的。题款的内容有的写在正文的前面,称为上款;有的写在正文的后面,称为下款。多数作品只题下款,包括作者的姓名和书写的时间,即通常所说的单款;若把所赠对象的姓名、称呼或创作目的当作上款也写出来,就是双款:如果因受篇幅限制而只题上一个名字,其他次要的内容都略去,就叫做穷款。
题款的字体要与正文统一,字的大小要与正文协调。一般字体除与正文相同外,可按汉字字体演变的先后次序依次下延,习惯上不能超前;题款字的大小要略次于正文,以免喧宾夺主;字面要简洁、文雅,与正文密切联系,互相补充。
(三)印章
印章是作品的附加内容,也是作品的装饰品。书法作品中所盖的印章,从内容来分,有名号章和闲章两种。从所押的位置来看,可分为迎首章和押脚章。盖在作品上首的叫迎首章,多为闲章;盖在正文和下款之后的叫押脚章,主要是名号章。印章在书法作品中主要起点缀和装饰作用,精美的印章既可与书写的墨迹相映成趣,又有利于作品的鉴别和防伪,所以历来很受书法家的重视。当然,一幅作品的印章也不能过多,一般以一至三方为宜。
正文、题款、印章是-幅作品的三个有机的构成部分,是作品章法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创作时,必须统筹安排,使三者构成个完美和谐的整体。
2023-05-03 08:35
本文来源:书法杂谈 - - 书法作品的结构和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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